外管局批外汇转为登记备案制打击热钱流入取得阶段性成果
外管局“批外汇”转为登记备案制打击“热钱”流入取得阶段性成果
外管局“批外汇”转为登记备案制打击“热钱”流入取得阶段性成果 更新时间:2010-7-12 0:03:21 本报讯外管局在昨天发布的外汇管理政策热点问答中表示,影响我国国际收支平衡的主要矛盾,已由过去的外汇短缺转为贸易顺差过大和外汇储备增长过快。因此,外汇管理也要从“宽进严出”向均衡管理转变。 外管局表示,“走出去”的外汇便利政策目前已经贯穿了投资的全过程,传统意义上,外汇局是“批外汇”的,而现在外汇局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只要境内企业的境外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的境外投资产业政策并获得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在外汇管理方面,没有境外投资金额、投资资金来源或数量的限制,所谓“批外汇”已经是历史。 据外汇局统计,截至2010年一季度末,批准88家QFII机构的总投资额度为170.70亿美元,批准76家QDII机构的总投资额度为642.62亿美元。 外管局强调,下一步,将对查实的违规案件依法给予处理,并将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发挥监管合力,不断提高应对和打击“热钱”流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今年2月开始,国家外汇管理局在13个外汇业务量较大的省组织开展了应对和打击“热钱”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对重点主体、重点渠道“热钱”流入进行查处,已查实190起涉嫌违规案件,涉案金额73.5亿美元,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