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农业保险
大力发展农业保险
大力发展农业保险 更新时间:2010-3-2 0:10:20 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对于提高农业抵御灾害事故能力,保障农业和粮食安全,增强农民的风险防范能力,稳定和增加农民收入,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进一步做好农业保险发展工作,要把服务农村社会经济作为工作重点,加大投入力度,创新发展方式,提高管控水平,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更多更好的保险服务。
当前,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我们既面临着一系列有利条件,也面临着较大挑战。一方面,我国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工作,连续多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农业保险工作作了重要部署,农业保险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去年以来,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农业保险业务保持高速增长,覆盖面稳步扩大,保障程度不断提高,在防范抵御农业风险、积极服务“三农”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涉农保险产品、保险服务和提高农村保险意识等方面,最大限度地贴近市场、贴近农村和农民生活,进行创新,取得了可喜成绩。一是不断丰富涉农保险产品。保险机构根据不同区域经济特色,因地制宜创新农业保险产品,除了主要粮食作物的保险外,还开展了林木、油菜、香蕉、烟叶等特色作物保险,以及农产品价格、农产品质量和天气气象指数保险等。二是保险服务模式更加贴近农民的生活生产需要。实行保险“三下乡”活动,针对农村地区的特点和不同农民客户群体的保险需求,产品下乡送保障,人员下乡送服务送温暖。不少保险公司都开展“百县万家送服务手册”等活动,通过农民朋友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让其了解保险、接受保险、使用保险,提高了农村整体的保险意识。三是农业保险网络建设大大向前推进了一步。各个保险公司通过与农村地区现有的金融机构,如村镇银行、邮储银行、农信社等进行合作,最大限度延伸农村保险销售终端。同时,保险业通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推广农业科技、开展技能培训等方式,提升农业防灾减灾能力,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农业生产连年丰收,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农民的市场意识和风险意识不断加强,农业和农村发展所带来的各方面保险需求增长加快。另一方面,农业保险存在着高风险、高成本、费率厘定难、保险责任确定难、定损理赔难等问题,对保险公司在专业技能、研发能力、管理技术、人才储备、资金实力等各方面的要求较高。而且,随着世界各国逐步开放农产品市场并减少对农业的直接补贴,农业保险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
面对这一形势,有关部门和广大保险公司要切实增强危机意识,充分估计困难,紧紧抓住机遇,把发展农业保险当作一件大事,既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又要增强紧迫感。要总结近年来的经验,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确保农业保险规范发展。要加强现场检查,狠抓理赔服务,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做好农民权益保护工作。要积极推动建立财政支持下的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研究完善农业再保险传统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公司参与农业再保险安排。
第一,加大支持力度,努力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要积极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和区域覆盖范围,加大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保费补贴力度。要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建立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要进一步拓展重要粮油棉作物保险和大宗畜禽产品保险的覆盖面,努力提高小麦、水稻、玉米、棉花、油料作物保险以及能繁母猪和奶牛保险的承保率。要积极推进森林保险、育肥猪保险和橡胶保险试点工作。要针对地方农业生产实际,因地制宜开发保险产品,鼓励各地对特色农业、农房等保险进行保费补贴,发展农村小额保险,探索开展农机保险、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农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等险种,为“三农”提供更多更好的保险服务,为地方特色农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风险保障。
第二,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农业保险产品开发能力。要加强农业保险服务网络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保险公司,在机构健全、内控完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积极拓展农村保险服务网络,将农业保险服务关口前移到涉农一线。要针对农业保险业务特点,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和业绩考核机制,切实调动基层员工的积极性。各保险公司应认真研究企业和农户的风险保障需求,遵循“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理赔便捷”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保险责任,开发适合“三农”的保险产品,满足“三农”的多元化需求,使保险服务覆盖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的全过程。要加强农业保险业务管理,坚持规范经营,做到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和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要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加大对防灾防损防疫工作的投入,为农民提供防灾防疫、风险管理、产品信息等增值型服务,帮助农民提高抗御风险的能力。
第三,发挥农业保险的风险防范功能,加强农业保险与涉农信贷的合作。可鼓励各保险公司与农村银行类金融机构建立广覆盖、多层次、政策互补、风险共担的互动机制,加强产品开发、销售渠道和风险管控等方面的合作,充分发挥银行利率和保险费率的杠杆机制,探索分散农业风险和解决农村“贷款难”问题的有效方式,完善农村金融支持体系。要做好行业内信息交流与沟通,共同协调、规范市场行为,及时研究农业保险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险公司要加强与农机、畜牧兽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基层金融机构等的合作,发展农村保险服务网络、销售渠道和营销队伍;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完善防灾减灾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