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通报爆炸案经过
新疆阿克苏通报爆炸案经过
新疆阿克苏通报爆炸案经过 更新时间:2010-8-20 0:00:06 暴力犯罪嫌疑人驾驶三轮摩托车抛出爆炸装置引发爆炸;事件尚未定性为恐怖袭击 【财新网】新疆阿克苏官方于8月19日17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当日上午在该市市郊发生爆炸案的有关情况。目前犯罪嫌疑人正在审讯当中,事件尚未定性为恐怖袭击。 该起爆炸地点位于阿克苏市乌喀路多浪河以西50米处。新闻发布会介绍说:19日上午10时30分,阿克苏市依干其乡1名协警员带15名联防队员巡逻至该路段整队时,暴利犯罪分子驾驶三轮摩托车冲向巡逻队所处位置抛出爆炸装置引发爆炸。 爆炸导致5人当场死亡,2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4人受伤,造成现场数辆警用摩托车及民用两轮电动摩托车被炸毁。公安机关迅速封锁现场,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这是两年中阿克苏地区第二次听到爆炸声。 2008年8月10日,阿克苏地区库车县曾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当日凌晨,袭击者在库车县天山路、文化路、解放路、建设路等地,以乘坐出租车、三轮摩托车或步行等方式,向多个居民点、商铺、银行及公安局等目标投掷了炸弹。爆炸点多达17处,共造成两名无辜者死亡,5人受伤。 阿克苏市主要领导在评论2008年袭击事件时曾向媒体表示:“与以往发生在新疆境内的暴力恐怖事件不同,此次恐怖事件是以自杀式袭击为主。” 共有两名袭击者自爆身亡。另有8名袭击者被当场击毙,两名袭击者被抓获。这12名袭击者均为新疆籍维族人。 此次阿克苏爆炸与两年前的爆炸案亦有相似之处,均由犯罪分子乘坐三轮摩托车实施。目前官方尚未将此次爆炸定性为恐怖事件,官方通报采用“暴力犯罪”这一中性措辞。这一说法与犯罪嫌疑人尚在审讯、不便立即定性有关。 新闻发布会通报说:自治区党委政府、阿克苏地市两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此案,要求全力侦破案件,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全力安抚死者家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察之中。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