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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基金公司总经理的评判标准.

Sam 0

我们对基金公司总经理的评判标准

我们对基金公司总经理的评判标准 更新时间:2010-10-12 6:47:39   一个月前,《投资者报》编辑部的会议室里发生了一次有趣的讨论,我们的编辑们计划对基金公司总经理的情况进行一次梳理,希望通过对他们的评价,为投资者找出值得长期信赖的基金公司,从而做出正确的基金投资判断。

不可否认,基金公司如同其他行业的企业一样,管理者的能力和品质,决定公司的未来。但是,基金公司与普通企业又不一样,它们不提供具体的产品,只是为千万个基金持有人打理投资。人们对基金产品业绩的关注,远远超过对基金公司业绩的关注。

人们通常认为,只要为基民赚钱的基金就是好基金,但基金公司的股东并不会完全认同。基金公司最大的利润来源,并非来自于基金业绩和净值的增长,而是来自基金的管理费收入。也就是说,基金公司发行基金的规模越大,基金管理费收取的比率越高,基金公司股东的利益就越大。

理论上讲,基民和基金公司股东的利益诉求并不矛盾,基金公司如果能带给客户满意的投资回报率,其发行的新基金才能得到基民的认同,基金规模才能得以扩张、管理费收入才能增长。反之,基金产品如果常让基金投资者蒙受损失,基金公司扩规模、赚管理费的盈利模式也将难以维系。

一家优秀的公司,应该尊重公司不同的利益攸关方,包括客户、股东、员工、供应商、社区和社会等等。作为一个公司的管理者,如果只是追求单一或者少数利益攸关者的利益,那他一定算不上管理优秀。如果实现一部分群体利益却牺牲另一部分群体的利益,甚至所有的群体均无法得利,这家公司存在的意义就值得怀疑,公司的总经理也只能算是个失败的管理者。

讨论到这里,我们逐渐形成了一个简单的“好的基金公司总经理”评判标准――其任职期间,既能够实现优秀的基金业绩、为基金持有人赚取投资回报,又可以不断扩大基金规模、为基金公司股东赚取利润。

事实上,我们以“为持有人赚钱”和“为股东赚钱”作为标准,把60家基金公司中任期满一年的50位总经理分成四类。

最好的一类我们称之为“价值创造者”,这类总经理共有13人。他们管理的基金公司旗下所辖的基金产品,业绩处于同业领先水平,为基金持有人创造价值;同时,由于良好的基金口碑和营销能力,他们管理的基金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从而能为基金公司赚取更多的基金管理收入,为基金公司股东创造价值。

最差的一类我们称之为“价值毁灭者”,被划入这个象限的总经理也是13人。他们管理的基金公司旗下基金产品,给基金持有人带来亏损,或者业绩处于同业较差水平;另外,或许由于基金业绩糟糕,他们管理的基金规模和基金管理收入都增长缓慢,相信基金公司的股东对此也不会满意。

另外两类基金公司总经理,都被我们称之为“问题总经理”,或者你可以把他们理解为“只顾一头”的总经理。

“只顾股东”的总经理有12人,其经营结果是“股东满意、客户失意”。他们在基金的发行、审批及营销方面有很强的能力,任职期间基金的规模扩张速度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不过,其管辖的基金产品业绩却令人不敢恭维,基本处于同业的下游水平,为基金持有人创造价值的能力令人失望。

剩下的12位总经理,虽有问题但也很有潜力,他们的特点是能为客户赚钱,但管理的基金规模扩张并不明显,为股东创造价值的能力还未体现。之所以说这类总经理有潜力,是因为我们相信基金业绩是基金规模的前提,这个“前提”做得好,规模扩张是早晚的事情。

让我们感到困惑的是,为什么“只顾股东”的总经理们,其管理的基金收益率处于下游水平,而基金规模却能不断扩张?通过研究我们发现了其中的一些奥妙。

其中一类基金公司大多具备渠道优势,比如农银汇理、中银基金,他们依托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的销售渠道,采取了非市场化的手段通过各省的分行、支行强制配售基金,在市场萧条时也能大规模发行。

还有一类基金公司,他们的总经理大多来自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等机构。他们可以通过原有的官方背景,相对容易地获得新基金发行审批。典型的公司如国泰基金,其总经理金旭曾任证监会基金监管部综合处处长,担任国泰基金总经理3年时间,共发行了8只基金,明显高于同行业水平。

这些“只顾股东”的基金总经理们,虽然基金收益情况尴尬,但总能在基金发行上胜人一筹,这是中国基金持有人的悲哀,也是中国基金发行制度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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