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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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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牛山”或“公司”)于2022年07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贷款及提供抵押担保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和融资需求,拟以公司合法持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的方式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整。具体如下:

1、借款人: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2、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3、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整;

4、贷款期限:贷款期限3年;

5、贷款抵押物:公司持有的位于海口市海秀乡水头村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编号:海口市国用(2014)第009133号)。

上述贷款事宜中的具体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将视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需求及银行审批确定,最终以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及有关公司经营班子在上述贷款金额及贷款期限内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助于公司统筹安排资金使用和更好地支持相关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可控,本次申请贷款并提供抵押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7月20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