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贷款法律风险信托贷款法律风险分析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信托贷款法律风险和信托贷款法律风险分析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信托贷款法律风险以及信托贷款法律风险分析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安全有保障吗?信托私募公司的产品安全吗?信托公司主动管理产品风险大吗?信托收益一般多少,安全吗?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安全有保障吗?今年来,面对金融监管趋严和金融风险层出不穷的趋势,不少人问:信托产品是否安全可靠有保障呢?
首先,我的回复是:信托不管是什么产品都应该是安全可靠有保障的?下面从法律、监管、流程和现实等四个方面来进行分析,说明信托产品为什么是安全可靠的,供大家参考。
2019年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尽管经济增速有所企稳,但是依然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加上今年以来不断上演的信托违约案例,使得很多投资者对信托产品的安全性产生了严重怀疑。值得强调的是,这里的靠谱不能和信托没出现过风险和“保本保息”等划为等号。任何理财产品都不能宣传保本保息或者完全没有风险。
信托之所以安全,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在于信托公司是正规持牌金融机构,而且我国目前正常经营的信托公司只有68家(另有三家处于停牌状态),目前来看也不会再有新的增加。与国内上千家的银行、数百家券商和期货公司相比,信托牌照可以说是中国所有金融牌照中最为稀缺和最为值钱的牌照。
法律层面。所谓信托,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作为一种法律行为,不同法系的国家之间有着不同的定义,因此信托的定义至今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
2001年出台的《信托法》对信托的概念进行了完整的定义: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为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涉及信托的法律法规主要所谓的“一法三规”,指的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正是信托的“一法三规”,规定了信托公司的经营范围、行为规范;同时对信托公司的设立、信托业务的开展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因此信托公司在实际经营中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游离于监管之外的机构有着本质的区别。
所以,从法律意义层面上,信托是靠谱的。
监管层面。现在金融业的四大支柱分别是银行、保险、券商和信托。这四大金融业态,共同构成了一个国家的金融体系。在中国也不例外,根据数据统计显示,信托业资产管理规模仅次于银行,高于券商和保险。也就是说,信托是名副其实的正规军。信托是受银保监会下的信托部所监管同时也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因为信托属于金融这个大系统。
按照规定,信托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除了向董事会提交内部审计报告以外,还要向央行报送上述报告的副本,频率至少是每半年一次。所以,信托是在严格监管下进行风险管理和经营的机构
流程层面。和银行理财不同,信托是真正意义上的理财产品的生产商,而不是一个搬运工。两者的流程是有区别的,银行理财是将客户的钱聚集起来进行各类产品的投资,比如国债、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信托等等,利润来源是利息差;
而信托公司则是直接开发产品,将投资者的钱募集过来借给给融资人,信托公司赚取的是管理费。两者的模式,有根本的区别。
准入门槛。现实中,信托公司并不是什么业务都开展的;也就是说信托业务的准入有一定的门槛,也就是政策指引。每家公司的指引对各类业务的开展,都有自己的标准。以政信类项目为例,会对交易对手(融资方)的区域、财政收入、主体评级有一个基本的要求。准入门槛,是保证信托产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卡。对于不满足要求的,一概不介入。通过硬性条件的初筛,确保的就是项目可靠,风险可控。
风险控制。产品立项完成之后,就到了尽职调查的阶段。所谓尽职调查,就是信托公司的业务经理作为受托人,就信托的融资各项事项展开的现场调查,包括企业的基本资料、执照、法人、经审计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等等,还有一些信托公司自己要求的材料。通过信息收集和分析,形成对交易对手的一个全方面的透视。比如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现金流、还款能力等等;尽调遵循严格的流程,也就第二道防火墙。调查完之后,还有公司内部的贷审会。由风险管理部门的专业人士进行评估,才能最终决定项目通不通过。这样之后,还要给监管部门的报备,然后决定是否通过。下一个阶段,就是信托账户的开立和合同管理。按照《信托法》的相关规定,信托财产以第三方的形式独立运营和信托公司自由财产进行严格的区分。因此,现实中会有两个账户,一个是内部账户,一个是外部账户。在得到监管部门批复,还要进行合同录入;确保后面产品的推介和发行募资。每一个信托产品都是严格遵循业务流程这也确保了信托产品的风险,总体可控。
现实层面。2018年,有这样一个群体买了很多信托值得关注,这个群体就是中国的上市公司。近年来,出于对公司闲置资金的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委托理财规模不断攀升。而作为理财产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托产品在上市公司客户中逐渐打开销路。
从wind的数据分析显示,2018年以来两市共有89家上市公司进行了404次信托理财,购买信托产品合计规模超过300亿元。而去年同期,选择信托产品进行理财的公司仅有52家,购买产品规模仅在200亿元左右。上市公司购买信托,而且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这就是对信托靠谱的最好说明和背书,这也就是现实意义上的信托靠谱。
看到这里,也许很多人对信托产品安全性有了一个基本的认识。但是,2018年信托暴雷事件的阴影,仍然在很多投资者的心中挥之不去。其实,这只是主观的心理感受。从统计数据中显示,2018年总共发行了15090单信托,违约的信托只有77单,平均违约率只有千分之五,1000个最多只会有5个信托出现暴雷。除此之外,在我们购买的众多银行理财产品中,其实很多的资金投向都是信托理财。银行都信得过的信托,难道你还不相信么?招商银行披露的2018年三季报中,显示代理信托计划收入达45.55亿元。
其实,银行理财产品的去向,部分去购买了信托产品等。若资金够得上信托的门槛,为何承担相同的风险却又让银行再赚部分走呢?直接去买信托就好了!关注资金的去向,非常有用,可能会让您的投资效果翻倍。导致越来越多的人购买信托原因?
1、财产权利与利益相分离
信托有效设立后,信托财产从委托人的其他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成为一项独立运作的财产,仅服务于信托目的。对委托人来说,他丧失了对该信托财产的实际控制权。对受托人来说,他取得了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的权利。对受益人来说,他取得了信托收益的请求权,即信托受益权。
2、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1)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互独立。若受托机构(信托公司)解散、被撤销或破产,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或破产的财产。
(2)委托人的信托财产与委托人的其他财产相互独立。这是一种特殊的破产隔离制度,它能保障受益人不因委托人破产或发生债务而失去享有其对该信托财产的权利。
(3)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或同一委托人的不同类别的信托财产相互独立。这是为了保障每一个委托人的利益,保障同一委托人的不同类别的信托财产的利益,不因一种信托财产受损失而危及其他项信托财产。
3、投资范围广泛,运用方式灵活
信托投资范围广泛,是目前唯一准许同时在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实业领域投资的金融机构。
信托投资方式多样,既可以以贷款、投资、出租、出售及同业拆放等多种方式进行组合投资,同时还可以视市场行情的变化,在委托人(受益人)授权、同意等情况下,及时在三大市场之间灵活调整,使其在规避单个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同时,实现投资人收益的最大化。
4、托管形式多样
信托财产可以以资金、有价证券、动产、不动产、资金债权等多种形式进委托。只要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共秩序,委托人可以为各种目的而创立信托;信托应用领域非常宽泛,信托产品品种繁多。因此,信托也被称为“金融百货”。
5、交易结构的灵活性
信托产品可以利用优先受益人和劣后受益人的结构设计,合理捆绑、分担受益人和投资顾问的投资风险。
6、投资项目风险可控
信托公司采用多种手段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管理:抵押、质押、保证担保、结构化设计、信托直接持股(控股)等。
7、适度的保密性
由于信托是以受托人的名义对外管理、运用信托财产,有效地解决了委托人为了商业保密和其它因素不愿公开信托财产委托人、受益人身份的难题。
8、合理避税
目前国家税务机构还未规定信托公司代扣代缴受益人信托收益的义务,因此对受益人获取的信托受益还无需进行代扣代缴。
在金融机构当中,信托理财机构相对数量较少,这也是一般大众接触较少的原因。截至去年底,全国信托公司总共有68家,分布在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从事信托业的人数也并不多,至今大约为两万多人。长期以来,由于信托理财服务对象为相对小众的富裕人士,一般大众了解不多,由此给人一种冷门的行业形象。在收入高的阶层里,几乎都接触过信托机构的人员或听说过信托理财业务,有相当一部分人在进行信托理财。
其实,信托理财产品种类较为丰富,且每家的风格不一样,比如有的侧重于房地产项目,有的侧重于投资教育类行业,而有的偏重于医药类行业的投融资。信托产品的周期一般都在一年到两年之间。
信托私募公司的产品安全吗?信托和私募是两种类型的金融机构,他们发行的产品虽然都是私募性质的,但由于监管的要求不一样,在产品安全性方面还是有比较大的区别。一般而言信托比私募安全,但是大型的私募的产品安全性其实也很高。下面就给大家说说这两种公司自身的安全性和其产品的安全情况。
信托公司牌照稀缺,80%都是国有截止2018年12月,中国只有68家信托公司,而且近几年来从来就没有再新批过信托公司,信托公司的牌照是有钱都拿不到的。
那这些牌照背后的实际控制人都是谁呢?80%以上都是国有企业,要么央企是大股东,要么是地方国有企业是大股东,只有11家信托公司的大股东是民营企业。
地方政府所有的信托公司部分名单:
地方国企所有的信托公司部分名单:
民营企业所有的信托公司部分名单:
外资参股的信托公司部分名单:
银行所有的信托公司名单:
从这个角度来看,信托公司骗你的钱跑路的概率是非常低的,这个牌照都非常值钱,你得卷多少钱才能值回票价啊?
但是从产品上来看,也并不是信托公司发行的所有产品都是安全的,毕竟信托公司的产品也要投向实体经济的,碰到企业有问题的,信托公司的产品也会出现不能如期兑付的情况,但是这个比例比较低。
信托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年末,信托行业风险项目有601个,风险项目规模为1314.34亿元,全行业不良率水平为0.50%,有问题的项目比例不到1%,应该说是非常低的。
从这个角度来看,虽然已经不能写明刚性兑付,但是信托产品的安全性还是比较高的,毕竟还有很多担保物去保证产品的安全性的。
私募公司实行备案制,发展迅速私募基金成立的门槛比较低,只要符合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就可以注册成立私募公司。由其是私募基金的相关法律法规推行以来,私募基金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7月底,中基协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4093家,已备案私募基金74777只,管理基金规模12.79万亿元。
其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8865家,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14461家,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767家。
但由于实行的监管制度不一样,私募基金的管理相对比较宽松,实行备案制。如果旗下产品出现问题,那可能公司就会跑路。
根据中基协数据显示,自2018年开展自律核查工作以来,合计有161家私募机构的状态显示为失联,其中股权类、创业基金类私募失联数量为118家,占全部失联私募家数的73.29%。而截至今日,一共有482家机构列入失联公告名单,135家机构已被注销登记!
今年就出了几单金额巨大的私募基金跑路事件。
比如亚洲掘金投资公司已造成受害人数超过5000人,诈骗金额高达150亿,人均亏损300万,公司也因涉嫌集资诈骗案在7月中旬被正式立案侦查。
比如阜兴集团旗下的私募基金跑路,涉及资产300亿,近万名中产以上的客户群,这或许是国内至今规模最大的私募基金跑路事件。
基金业协会也开始加强对私募基金的管理,2018年连续出台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和《资管新规》,净值管理、打破刚兑、消除多层嵌套和通道、严格进行第三方独立托管等将是以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必须恪守的游戏规则。
因此投资者在选择私募基金的时候也必须擦亮眼睛啊,既要选对公司,也要选对产品,产品选错了,风险也会很高的,公司选错了,那风险是更高。这也是为什么私募基金产品一般100万一份,要求投资者金融资产可投资金额要300万以上的原因,这是有钱人才能玩的产品啊。
以上就是个人对于信托和私募两种类型的金融机构安全性的看法,希望对你有所启发。
分享不易,点赞留香。
信托公司主动管理产品风险大吗?主动管理信托也是存在一定风险,在风险纰漏内容上纰漏的风险都有可能发生,看概率大小,一般发生的概率比较小。还有一些关于尽职尽责的问题,只要做到尽职尽责,问题不大,当然也有可能发生问题,看后续风险控制措施。如果有足额的抵押质押物和强担保的话,也是没什么大问题的。
1.主动管理型信托产品,优势明显
资管新规出台后,信托公司开始向主动管理型产品转型,因为主动管理型信托产品融资主体就是信托公司,更能体现信托公司的资产管理能力,项目的优劣直接考验信托公司市场竞争力,更影响信托公司的口碑。因此,主动管理型受重视程度更高。信托法规定,信托公司因主动管理不善导致信托亏损,信托公司要负全责,因此主动管理类产品信托经理都是公司权威人士担任投资顾问。
2.信托牌照稀缺。
3.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信托通过债权、股权、收益权、债权加股权等组合投资方式,将信托资金投向民生工程、能源、文化产业等优质行业的优质企业及项目,通过组合投资的方式,大大降低了单一项目的风险。另外,所有债权和股权项目都会经过信托严格的风控流程,对债权类项目要求有足额抵质押物,确保还款来源充足,股权类项目则要求实际控制人出具业绩承诺及回购承诺。
4.一般次级提供流动性支持
产品采用结构化的方式,客户认购优先级份额,由指定机构作为次级受益人,在信托产品存续期内,次级受益人应随时按照信托公司的要求追加自有资金为本信托提供流动性支持。
信托收益一般多少,安全吗?信托收益一般年化收益在6%到8%之间,期限一年期到两年期,购买信托的门槛比较高,一般最低100万起,它的收益也会比银行理财要高。信托也不是保本保息的理财产品,也是有风险的,出现信托到期延期或者几年没有还钱还在打官司的情况也会有,所以在选择信托产品时要谨慎筛选,尽量找安全性更高,风控更全面的产品。
关于信托贷款法律风险,信托贷款法律风险分析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