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共青城民盛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1-087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15:00在北京市朝阳区正大中心北塔30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王石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及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89)。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民盛天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9,500万元。减资完成后,深圳前海民盛天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0万元减至人民币5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1-088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16:0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正大中心北塔30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辉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1-090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的实施进展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2016年9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张军红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现金140,000万元的价格购买其持有的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合利”)9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16年10月13日,公司已按照《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协议给交易对手方张军红支付了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0,000万元。截止2016年10月25日,公司已向双方共同委托的监管账户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扣除交易对手方相关借款后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为895,111,504.16元。2018年1月至11月期间,公司又累计向交易对手张军红支付股权转让款4,787.24万元。本次交易款还剩余15,641.33万元未付。
2020年6月8日,公司与张军红签署《协议书》,约定剩余尾款支付及撤销仲裁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相关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2020年7月1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撤案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2020年6月9日,公司根据上述双方签署的《协议书》已向张军红支付第一笔款项6,000万元。后续,2021年3月20日前、2021年6月20日前、2021年10月20日前公司应分别向张军红支付4,000万元、4,000万元、1,641.33万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向张军红支付2021年3月20日前、2021年6月20日前及2021年10月20日前合计应付的交易款9,641.33万元,交易款剩余9,641.33万元未付。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1-091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一、减资情况概述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基于公司经营战略调整的实际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民盛天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95,00万元。减资完成后,供应链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0万元减至人民币5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减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减资主体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前海民盛天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刘长勇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经营范围:供应链的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物流数据采集、处理和管理;物流供应链管理及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电子产品、数码产品的销售;日常五金配件、服装、箱包、鞋帽的销售;钢材、建材的销售;金银珠宝首饰的购销;化妆品的销售;汽车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的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游戏机及配件的销售;自有物业租赁;初级农产品的销售;化工产品、稀土、稀土氧化物、稀有金属、有色金属、矿产品、尿素的销售(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及限制项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从事装卸、搬运业务。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销售;酒类的批发与零售;煤炭的销售;沥青、页岩油、石油产品、原油、成品油、燃料油、化工产品、天然气的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为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经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供应链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减资背景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供应链公司减资系基于经营战略调整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主要是优化公司业务布局和资源配置,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减资完成后,供应链公司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1-08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6月11日,温志华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共青城仁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温志华同意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向共青城仁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业绩补偿1,134.28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已收到业绩承诺方温志华业绩补偿款1,134.28万元,蔚洁科技实际控制人温志华承诺的业绩补偿款项已全部支付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参股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2、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证专调查字202106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报告期末,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公司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给予行政处罚,存在股民索赔的风险。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存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等风险。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3、公司货币资金周转存在困难,截至报告期末存在对部分金融机构借款逾期的情况,后续存在还款困难以及被债权人起诉、采取保全措施、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承担逾期罚息等责任、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涉及诉讼及被执行等相关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关于收到仲裁通知暨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4、公司2016年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公司以现金140,000万元的价格购买张军红持有的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90%股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向张军红支付2021年3月20日前、2021年6月20日前及2021年10月20日前合计应付的交易款9,641.33万元,交易款剩余9,641.33万元未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石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石山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义宾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作为出租人,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期初报表项目无影响。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