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仁和药业股票资讯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19-018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仁和药业,证券代码: 000650)于 2019 年4 月 18 日、4 月19日、4 月2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本公司核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咨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自查并经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确认,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晚间披露了《关于与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齐齐哈尔丰泰富齐工业大麻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号:2019-01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合作项目是公司与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及合作各方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的发展战略,但目前项目尚处于前期规划阶段。
3、公司控股股东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文龙先生回函确认,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公司控股股东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文龙先生回函确认,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没有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5、经核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除公司披露的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政府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本次关于与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齐齐哈尔丰泰富齐工业大麻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号:2019-017)(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是对协议各方合作的原则性约定,也是协议各方进行长期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和基础,其具体的实施内容和实施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签署《框架协议》中的工业大麻种植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且其种植需履行前置许可程序,后续具体种植规模将以审批通过的为准,种植时间、规模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由于工业大麻是特殊管制领域,工业大麻相关业务工作的推进及进展情况存在由于法规和政策监管变化、市场变化和外部宏观环境变化以及公司自身经营管理等因素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
3、对于《框架协议》中提到的总投资额、种植面积均为协议各方基于现有条件初步协商拟定的整体规划,涉及的工业大麻具体投资额或用地情况将以后续项目落地过程中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4、本次签署《框架协议》中的工业大麻的种植受种植资源、种植管理、环境控制、生产要素、病虫害防治等管理和技术能力的限制,以及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存在成本波动、产量波动、产出不足、产品品质差异或质量不达标的风险。产业链终端的市场需求、销售渠道、市场行情、竞争格局均会影响产品销量、价格,该类市场和经营因素可能会造成产品跌价、积压、损失的风险;
5、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由于工业大麻的种植是公司首次拟开展的经营项目,需要一定的周期,故预计《框架协议》的履行短期内不会产生盈利,对本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相关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