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铝合金门窗哪家好一点
文章目录:
1、攸县开展铝合金门窗质量监督专项执法抽检行动2、文艺:格尽职守 护警徽荣誉3、聪明反被聪明误 违法终究被判刑
攸县开展铝合金门窗质量监督专项执法抽检行动
红网时刻新闻8月20日讯(通讯员 易微 龙发达)为进一步加强对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近日,攸县市场监管局开展铝合金门窗质量监督专项执法抽检行动。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专家现场指导抽检。
此次行动依据GB/T8478-2020《铝合金门窗》国家标准,对辖区内铝合金建筑型材制造企业生产的铝合金门窗进行随机取样抽检,重点对型材的硬度、尺寸、出厂合格证、外观及表面质量等方面进行检验。同时,就企业是否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是否存在铝合金型材质量不达标、以次充好等问题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要求,并交办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指导企业落实整改,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下一步,攸县市场监管局将常态化、长效化开展铝合金建筑型材质量监督执法行动,维护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切身利益。
文艺:格尽职守 护警徽荣誉
红网时刻4月24日讯(通讯员 刘然)文艺,男,汉族,1983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文化,中共党员,2006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任攸县公安局菜花坪派出所副所长,三级警督。
从警15年以来,“群众利益无小事”既是他的口头禅,也是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的承诺。从侦查办案、巡逻防控到调解纠纷、群众求助,在他这里,从来没有所谓的常规性工作,只要群众需要,不管归不归他管,都给尽心尽力地办好。
穿上湛蓝的警服,握起有力的右手对警徽宣誓后,文艺不忘初心,在政治上绝对忠诚,在组织安排的工作上也是不打折扣地完成,自2017年4月份从醴陵市公安局调到攸县公安局菜花坪派出所后,他主动承担起菜花坪派出所辖区内的所有消防安全检查、法制宣传、治安巡逻以及案件侦查工作。
仅一年的时间,他便对辖区内243家大小企业、小作坊、个体经营户以及场所按照上级的安排逐一排查到位,并且对存在隐患的单位下达近200张整改通知书,对检查单位全部建立的档案和台账;每年都会到辖区内的几所学生较多的学校和高中定期地进行了法制讲座,其用扎实的法律知识和生动的身边警事讲课,由浅入深地跟学生宣传法制意识,每年10多场法制讲课让老师和学生都认识了他并且也认可了他。
公安工作除了群众基础工作做好外,业务工作是每个民警的基本功,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不受侵害,是每个民警的义务和职责。文艺除了干好基础工作之外,每次遇到辖区的刑事案件案发后,总是多次走访案发附近的群众,勘察案发现场,查找案发周围的社会监控和公安内部的监控,寻找破案的蛛丝马迹。
2018年内辖区内的盗窃机动车的案件全部由他负责告破,追回被盗车辆5辆,挽回群众损失近十万元;2019年7月份至10月份期间,辖区内发生系列盗窃居民和厂房铝合金窗户案件,开始案件毫无头绪,犯罪嫌疑人反侦察能力相当强,现场留下的痕迹和有价值的物证很少,躲避监控的能力强,所里破案压力相当大,案件告破势在必行,所领导将前期摸排工作交付给文艺。
接到任务后,他多次到县局视频侦查中心调取视频监控,多次到邻县和其他隔壁乡镇查看视频,奔赴茶陵县、衡东县、衡南县以及安仁县走访排查,终于在2019年11月份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并将辖区内的所有案件侦破,顺便将其他派出所的案件侦破,此案总共破获案件近30余起,为群众和企业挽回损失近60万元。
2020年电信诈骗案件高发,文艺根据案情,综合分析,利用先进的高科技手段,8月份终于在海南东方市将犯罪嫌疑人高某壮、符某煌抓捕归案,12月份“断卡”行动中一日之内抓获帮助网络信息犯罪嫌疑人陈某和曾某,为群众挽回损失近十万元。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作为基层派出所民警,每天接触更多的事往往是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并且这些事情琐碎,处理起来非常耗时耗人力、物力和精力,文艺因为在基层派出所有十年多的工作经验,其主动请缨,承担处理所里出警中的矛盾纠纷。
四年的时间,辖区内近90%的矛盾纠纷,由文艺经手处理完毕并无一起投诉,这些矛盾当中有些矛盾纠纷是非常棘手的,处理不好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文艺用诚心换取民心,用真诚感动群众,用方法解决矛盾。四年的时间,群众自发地在其处理问题之后,送来了10多面锦旗,这10多面锦旗不但是荣誉,更是对文艺工作的认可。
2017年5月份菜花坪镇高塘村王家组王育平与王连华近五年来的邻里纠纷;2019年10月处理好事隔7年之久的流塘村易观乃与易同连打架纠纷;2020年7月高塘村江建军因地基纠纷引发的家族式群殴的打架成功化解。此类似的农村基层纠纷均成功处置,事后双方当事人都为自己作出的行为感到懊悔,表示吸取教训,维护村民之间的和谐。
聪明反被聪明误 违法终究被判刑
近日,攸县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一起虚假诉讼罪案。
据悉,被告人吴某因建房问题与妻子刘某产生纠纷。2019年9月,刘某来到攸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为了在离婚时能多分得财产,被告人吴某动起了歪脑筋,他找到建房时帮其做铝合金门窗的被告人黄某,在实际铝材款结清的情况下,与被告人黄某虚构债务,伪造了一份金额为59800元的欠条。不久后被告人黄某便凭借该欠条向攸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院作出由被告人吴某和刘某两人共同承担此项债务的判决。2020年12月,刘某不服此判决,并上诉至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期间,被告人黄某因心虚撤回了起诉。
后被告人吴某、黄某因涉嫌虚假诉讼罪被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21年9月2日,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吴某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决被告人黄某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案件中的两被告人为了私利公然虚构债务,捏造民事法律关系,妨害了司法秩序,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错误的判决,严重干扰了司法活动,损害了司法公信力。法官在此奉劝那些自作聪明之人,正义不会缺席,制造虚假诉讼,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